一、审批项目名称:
信息软件产品登记
二、审批内容:
信息省内(不含深圳市)软件产品(含国产软件和进口软件)经营与管理活动。
三、办理依据:
信息《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
四、申请条件:
信息(一)企业注册地址在我省(深圳除外),且软件产品是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
信息(二)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信息(三)软件产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信息(四)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可以进行登记。
五、办理流程和时限:
信息(一)办理流程:
信息1.国产软件产品应当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申请登记和备案,并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信息2.登记机构对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查。
信息3.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信息4.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指定媒体上对报备的软件产品进行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信息(二)办理时限:
信息软件产品登记每个月集中审理一次,具体安排如下:
信息1.申报企业在每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软件产品登记机构。
信息2.软件产品登记机构在每月月底前将审查结果报送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六、申报材料:
信息(一)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信息(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信息(三)软件产品样品;
信息(四)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信息(五)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信息(六)其它需要出具的材料。
七、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信息申报材料中所需的相关表格请在以下网站下载:http://www.gdei.gov.cn/或http://www.gdsia.org.cn/big_class_show2.asp
八、收费项目和标准:
信息不收费
九、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信息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信息020-83134285
信息登记机构:广东软件行业协会(按年度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信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7号大院1号广东软件大厦5楼501-502
信息020-66814172
十、监督电话:
信息020-83344281
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