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项目名称:
信息软件企业认定
二、审批内容:
信息省内凡按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可享受《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有关鼓励政策。
三、办理依据:
信息《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联产〔2000〕968号)
四、申请条件:
信息(一)在我省境内(不含深圳)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信息(二)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信息(三)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信息(四)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信息(五)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信息(六)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信息(七)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信息(八)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信息(九)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五、办理流程和时限:
信息(一)办理流程:
信息1.申请认定的企业向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信息2.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对软件企业的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信息3.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初审通过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
信息4.软件企业认定名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并会签税务部门批准公布,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二)办理时限:
信息软件企业认定每个季度集中评审一次。具体安排如下:
信息1.申请认定的企业在每个季度第二个月底前把申报材料报送软件企业认定机构。
信息2.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在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15日前将初审结果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六、申报材料:
信息(一)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信息(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信息(三)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信息(四)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信息(五)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信息(六)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七、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信息申报材料中所需的相关表格请在以下网站下载:http://www.gdei.gov.cn/或http://www.gdsia.org.cn/big_class_show2.asp
八、收费项目和标准:
信息不收费
九、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信息(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信息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信息020-83134285
信息(二)认定机构:广东软件行业协会(按年度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推荐)
信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7号大院1号广东软件大厦5楼501-502
信息020-66814172
十、监督电话:
信息020-83344281
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