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政府同意,我省在春节前向全省274万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元旦春节“两节”生活补贴10.4亿元。
为平抑物价,改善民生,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欢度元旦、春节,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省2011年10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4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350元,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510元。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切实落实本级财政困难群众补贴资金,加强发放管理工作,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省委、省政府这次民生、民心工程的实施效果。
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