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随着元旦假期的结束,1月1日开始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近期,交警部门将展开针对行人与非机动车违法的整治行动,此外,机动车斑马线不让行人将被处罚500元。
斑马线不让行人开罚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将不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行人具有优先通行权。
其中,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遇行人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优先通行,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管理条例》将被处500元罚款。
行人违法穿马甲执勤
行人违法一直是城市交通管理的一个老大难问题,面对“法不责众”的心态,《管理条例》推出的协助执勤将正式开始全面实施。处罚额度也相应提高。如“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处罚额度就由此前100元提高为200元。
交警部门同时称,行人违法,视情节可以安排其协助执勤。具体来说,当事人如向交警提出申请,交警可以视情节安排其穿上“绿马甲”协助执勤。
电单车违法载客罚2000元
在新的《管理条例》中,电单车违法行为将被严厉处罚。交警部门表示,在允许通行的路段,电单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从道牙算起原则上不得超过1.5米。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违反规定的处100元罚款。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负载1名身高1 .2米以下的儿童。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处200元罚款,拒绝缴纳罚款的扣留车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扣留车辆,分别处1000元罚款和2000元罚款。
来源:南方都市报。